赵琳
赵琳,女,1981年生,讲师,中共党员。2007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诉讼法学专业,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在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,2008年6月至今为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人文社科系法学教研室教师。主要讲授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、证据法学、法律诊所等课程。
主要科研成果:
1.校规在高校中的存在状态与作用发挥,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19-2020年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,主持。
2.“法律赋能”理念下独立学院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探索,河北省教育厅2018-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,主持,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发表同名论文,已结项。
3.校规在推进高校思想政治与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,2018年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,主持,2019年4月发表同名论文,已结项。
4.从地域文化角度看封龙山文化研究的当代价值,发表于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2016年04期。
5.封龙山文化的现代价值,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15-2016年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,主持,已结项。
6.地域文化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,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2015-2016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,主持,已结项。
7.宪法案例教程,副主编,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