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概述

人文社科系是我院成立较早、专业特色显著的系部之一,是人才培养的摇篮。 我系组建于2006年,承担全校人文素质教育课、法学专业课教学和相应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任务。

共有专任教师14人,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.6%,学院现有专任教师中,具有硕士学位 13 人,占 92.86 %。从职称结构上看,现有高级职称教师3人,其中教授2人,副教授1人,占教师总数的21.4%;讲师9人,占教师总数的64.3%;助教2人,占教师总数的14.28%,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占半数以上,现任教师全部符合教师岗位资格教师。教师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、中共中央党校、吉林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河北大学、河北师范大学、云南财经大学、兰州大学等,教学队伍结构合理,人员稳定,毕业院校多样,专业素质好,责任心强,教学水平比较高,教学效果比较好,教学质量得到可靠的保障。

在青年教师的培养过程中,注重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,促使教师知识结构从“单一型”向“综合型”转变,增强教师课堂教学与科研的创新能力,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。为培养教师的实践能力,指派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的法律援助活动,与实际部门开展广泛合作,提高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。有意识派出专业教师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锻炼,利用学生学年实习等机会派青年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,并聘请法院、检察院等法律实践部门的人员到学院对教师进行指导,使教师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兼备,以满足我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。同时注重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重视教书育人工作,把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和聘任的重要依据。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同时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重视以课程体系为突破口,以教学内容的改革为中心,努力推进教学改革。从建系至今,我系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,并取得优异成绩,多名教师取得“三育人”“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称号,我教师的教学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。

本系的特色专业是法学专业,着力培养应用型、复合型的法律人才。法学专业的学生除在校内接受法学专业课教育外,每学期都配有实践教学内容,如去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、进法院旁听案件审理、到社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等。为此,本系建立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、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等法学专业教学实训基地。此外,我系法学实验室能进行心理学、物证技术、法医学等实验并设有模拟法庭。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和考研录取率连年攀升,许多优秀的毕业生已成为出色的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公司法务人员,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。

我系重视党团组织建设,认真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学生管理工作到位,团学活动丰富多彩。

全系师生同心同德、凝心聚力、敢为人先,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,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全面教学管理探索中积极实践,勇于改革,切实加强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,努力使人文社科系成为繁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、提高学生人文素质、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。